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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在网络上的一些行为,
可能“违法”了!

2022-02-24

如今,很多大学生把更多的精力用在了网络和手机上,很多同学喜欢在网络上发布分享着属于自己的点点滴滴。但是,也有一些同学会在网络上发布一些不是自己的信息甚至是内容不当的信息。此时,正在使用自己网络平台的你,注意到自己的网络平台内容违法了么?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利用自己网络平台宣传贩卖“刷课软件”的行为

网课相较于在教室上课或直播课程中随时有教师互动不同,它不需要随时互动,所以录播课程更容易被“钻空子”。许多不愿意老老实实看完录播课程的学生就会选择找人代刷网课。

刷课从学习角度上讲,或可短期应付学习任务,但投机取巧终究学不到知识,对个人发展无益,时光转瞬即逝,其他同学纷纷收获心仪工作或继续深造时,自己却因刷课两手空空,后悔晚矣。从法律角度上讲,一方面代刷网课本身就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比如说平台为了高效刷课,需要对网课的软件做出一定的破译,这个破译行为就会给著作权人造成一定的侵权;另一方面刷网课的平台通常都会存在很大的网络风险,会造成个人信息泄露,一些平台甚至有可能将学生的个人信息非法转卖给校园网络贷款平台,后患无穷。

二、利用个人网络平台宣传组织“刷单赚钱”的行为

“兼职刷单”近几年在网络上出现的频率较高,表面上看刷单可以说是投机赚钱的方法,仅用一部手机就可以了,而且感觉是一种很轻松的工作,但是同学们你知道网上刷单赚钱是违法的么?刷单是帮助网络卖家提升信誉度,从而在里面获取利润。刷单的行为牵涉电商平台、卖家、刷客、和所谓的中介公司等多方利益关系,这一现象并非属于法律监管的真空空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以很明确这一行为是违法的,如果升级为恶意退款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被认定为欺诈,也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三、利用个人网络平台从事“吸粉引流”的行为

“吸粉引流”是诈骗手段翻新的一种方式,特征之一就是拉人头入群。参与人会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完成实施诈骗的“引流”任务,拉人入群,再由诈骗集团发送博cai网站、刷单广告等方式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拉群引流是创建诈骗群的手段,有的甚至打着“反诈宣传”的幌子,发布“转发反诈标语领现金”的任务,然后将人引流至诈骗群,再由不法分子在群里实施诈骗。此类帮助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吸粉引流”人群是最先接触到受害人的,但不会实施具体的诈骗,他们要做的就是完成组群任务,但没有他们提供所谓的“前端服务”,诈骗集团就不能精准地实施诈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是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二是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三是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所以,明知拉人入群会导致当事人受骗,还依旧这样操作,这就是犯罪。

四、在个人网络平台发布黄赌毒信息的行为

在公共社交平台发布黄赌毒的信息是违法的,并且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发布这样的信息,也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因为这些信息是不符合我们国家的发展规划的,也是不符合我国国情的,更不符合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要求,是不会被广大青年学生所认可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物品罪】一是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三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五、在个人网络平台私自公布他人隐私信息的行为

在公共社交平台私自公布他人的隐私信息也是涉嫌违法的,因为别人的隐私是属于他自己的权益,你如果私自公布的话,是侵犯别人的隐私权的,并且根据国家的法律对未经允许擅自公布者是有着严厉的惩罚措施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因此,未经允许的公布他人隐私是违法的。

六、在个人网络平台发布危害社会信息的行为

在公共社交平台发布危害社会的信息也是涉嫌违法的,因为国家的长治久安是需要所有人共同努努力的。并且需要“网络警察”不断地来处理社会中的危险事件,以免造成进一步的危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三是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学们,网络上蕴含的知识很丰富,我们应该善用网络,提升自己的素养、思维、见解、知识,不要将时间耗费在一些没有意义的网络内容上。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既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又要管理好自己的网络平台,切勿出现越过法律红线的行为。

一是不在网上浏览不良信息。对于网上的不良信息,我们一定要控制自己的欲望,不去浏览一些负面新闻,更不应该去浏览一些色情、暴力的网站,自觉抵制不良内容。发现不良网络信息,应当积极进行举报。更不在网上侮辱他人,变成网络施暴者。

如果你不注意,可要深入学习一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性场所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者和上网用户不得利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复制、查阅、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愚昧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仔细理解不要违法。

二是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随意与网友见面,更不要将自己的隐私信息泄露到网上,网络有很大的隐蔽性和不确定性,很多时候我们不能够准确识别网友的真实身份和用意,所以,一定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三是要做到维护网络安全。有些人计算机技能很高超,但因为私利、私心,会利用自己掌握的网络技术去影响网络安全,同学们不管你有多强的网络技能,切不可去当黑客,侵害其他网络用户的正当利益。

四是不沉溺于网络游戏。网络游戏可以适度游玩,但不可沉溺其中、消沉度日,这会严重影响到学业、成长及以后的事业,网络游戏应首选健康向上类别的,并且要合理规划时间,防止在网络世界里沉迷演变成浑浑噩噩的行尸走肉。

同学们,作为新时代的青年大学生,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守正创新,打造出绿色的网络空间,勤学笃行,不负韶华。

(本文来源:高校辅导员在线;编辑: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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