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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
学生补考暂行规定

(2021年7月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考试管理,特对学生补考作以下规定:

一、学生在校期间如有必修课或限选课不及格,每门课程仅有一次免费补考机会。

二、学生于上一个学期所修的必修课、限选课,成绩不及格且分数为40分(含)以上的课程,准予参加开学初进行的补考。

三、凡补考仍不合格的课程,必须申请重修。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参加正常补考:

1.正常考试不及格,分数在40分(含)以上者;

2.因故不能如期参加正常的单元考核,经教务处批准可以缓考者。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参加正常补考,只能重修:

1.被取消考试资格者;

2.结课考核无故缺考者;

3.违反考场纪律受到处分者(如在校期间经过教育后表现较好,毕业前可写出书面检查和补考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可以参加补考);

4.缺课时间(包括病、事假及旷课累计)超过该课程学期教学总学时数的三分之一者;

5.缺交作业超过该课程规定作业总量的三分之一者;

6.单科考核成绩在40分(含)以下者;

7.休学后未办理复学手续者。

六、补考时间安排

1.学期课程补考时间:每学期开学第2-3周期间进行。

2.毕业前的补考时间,以考试前发布的时间安排为准。

七、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关于学生补考的规定》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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