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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迎春美术摄影设计
作品展”的通知

2023-01-14

各系、北京教学实习基地: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联、教育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主旋律、讴歌新时代,推动我院教工美术摄影设计艺术出精品,学生作业变作品,丰富我院师生员工寒假期间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作氛围,现定于2023年春季学期开课时举办“迎春美术摄影设计作品展”。具体要求如下:

  一、展览名称

  迎春美术摄影设计作品展。

  二、展览时间

  2023年2月25日—3月15日(暂定)。

  三、展览地点

  哈尔滨基地综合演播厅、红四楼展厅。

  四、评选与奖励

  1.学生组:(1)美术摄影作品: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若干名;(2)设计类作品: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6名,优秀奖若干名。

  2.教工组:等级奖9名,优秀奖若干名。

  3.奖励:奖品,奖杯,证书。

  五、作品内容

  1.美术、摄影作品:紧扣新时代这一主题,反映家乡的秀美风光,以及当前经济建设中艰辛火热的建设场景、劳动者的光辉形象和冰天雪地金山银山;地域的民风民俗、生态、人文、经济等方面的发展变化等内容。

  2.服装设计作品:具有独创性和艺术性,并具有一定实用价值不限品类,规格由服装专业统一规范。

  3.环艺设计作品:室外环境设计(包括景观园林设计、景观建筑小品设计、环境设施设计、景观艺术品设计、大地艺术),室内设计(包括室内空间设计、博物馆展陈设计和陈设艺术设计)。

  4.工业设计作品:要着重体现“前瞻性”,突出体现中国工业设计的“创造性”和“先进性”,强调真正的创新性、实验性,表现人类对未来高品质生活的向往。

  5.平面设计作品:标志设计、机构、活动等视觉形象系统设计,商业、文化、公益等招贴设计,产品包装设计,或以平面形式展现的其他设计作品。

  6.动画作品:二维动漫,三维动画、系列动画、动画短片,概念设计稿、角色设计稿、分镜稿或静帧截图等。

  7.作品规格与装裱:由各系与基地自行设定,规格要统一,自行装裱。

  8.作品要自行设计创作,不可以高仿、抄袭、剽窃已有作品,必须保证对参展作品拥有全部知识产权。要注重作品的创新性、探索性、艺术性及社会与民生。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抄袭模仿者承担。

  六、参赛对象

  全体教师,全院统招在校学生(不含大三学生)。望全体师生积极投身到设计创作中去,出精品、出力作。

  七、交稿要求和评审

  1.哈尔滨基地2023年2月13日交稿。
2.北京基地2023年2月20日交稿。
3.作品由各系和基地统一初评后,排岀名次,上交教务处。然后统一由教务处组织专业教师进行评审。

  附件:1.迎春美术摄影设计作品展统计表
2.作品原创承诺书

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
202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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